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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 不是电灯泡了(第2/2 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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条手臂享受着柔软的触感。

整个人有些飘飘然,他什么时候享受过这种待遇。

怪不得都说温柔乡是英雄冢,哪个血气方刚的好男儿不喜欢?

听闻美人说起他的嗜灵扇,显摆地扇了扇,傲气道:“当然是法器,这折扇是我千辛万苦才得来的。”

从尸体上搜刮东西当然辛苦,那些尸体面目横飞、支离破碎的,多吓人啊!

左边的美人见王凡承认,紧紧抱住了他的胳膊,恨不得整个身子都融进去。

崇拜地看着他:“这么说来,公子是修仙之人?”

“低调、低调,莫要声张。”

王凡臭屁地点了点头,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,他终于反客为主,不再是电灯泡了。

坠仙城中修士虽然不少,但却没有几个会来群芳阁。

群芳阁的姑娘们一年都见不到几个修士,对这种珍稀动物自然是倍加欢喜。

凡人与修仙之人相比,就是云泥之别。

如果讨得修士的欢心,被赎走当一个贴身侍女,那就是天大的造化了。

慕容笙笙不屑一笑,鄙夷地瞟了王凡一眼,拄着窗台向舞台望去。

舞台上,花魁美目流转,公布出了此诗的作者。

“这首诗的著作者是城主府三公子灲子安。”

“嘶……”

随着花魁公布出作者后,众宾客不约而同地倒吸一口凉气。

更有甚者直接逃之夭夭,连滚带爬地跑出群芳阁,好似这个名字是个禁忌,闻之就要丧命一般。

顷刻间,在座的宾客少了三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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