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六章 优势在我(第1/23 页)
其实这一战,钟游是占了后选择武器装备的便宜。
如果一开始对方就知道钟游用的是塔盾和半身甲,绝对不会选择重甲重剑,而是会选择用短剑和轻甲。
这样对方只需要用灵活身法躲过塔盾的攻击,越过塔盾与钟游近战,身着半身甲的钟游将陷入绝对的劣势。
同样的,如果对方身着轻甲短剑,走刺客流的路线,那钟游就要选择重甲重剑,来克制对方了。
因为武器本身便存在克制,所以在双方实力相差不大的情况,后选择武器的一方,本身就有巨大的优势。
事实上也确实如此。
钟游举着塔盾,虽然消耗不小,但对方重甲重剑,战斗着其实也不轻松。
特别是对方是进攻方,需要不断挪转腾移,全力劈砍,而钟游只需要站在原地,不时的举盾以逸待劳,所以钟游的体力其实保存的更好。
而双手持盾,不代表着钟游就没有了杀伤力,塔盾的四个角各有一根突出的尖刺,配合塔盾本身的重量,只需要一击,就能将对方拍飞出去。
所以这一战,看似是陷入到了僵局,但实际上,却是钟游在一边适应战斗节奏,一边学习对方战斗技巧,一边寻找一击必杀的机会。
对方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,左突右撞,一开始便发起了最猛烈的攻击,试图通过猛攻,让钟游防守不及,趁机突破他的塔盾,将他斩于剑下。
只是身上的重甲和手上的重剑,严重的限制了盔甲男移动和出手速度,让他的计谋始终不能得逞。
缠斗了十几分钟,双方的体力都有不同程度的流逝,而盔甲男的攻击速度和攻击频率也随着慢了下来。
但钟游这边,才刚刚热身结束。
“砰”
用力荡开对方的重剑,钟游开始了反攻。
双手持盾,钟游如同非洲野牛一样,突然猛的加速朝着盔甲男撞去。
盾牌上的尖刺就是牛角。
盔甲男极力躲闪,但还是躲闪不及,只能选择举起手中的重剑硬抗。
“铛”
铁剑砍在塔盾上发出巨响,但盔甲男还是无法抑制的被撞飞了出去。
幸运的是,铁剑的格挡,让他避开了塔盾上的尖刺,避免了被扎穿的噩运,但巨大的冲击力,却已经透过厚重的盔甲,给他造成了不轻的内伤。
“再来。”
撞飞敌人后,钟游却没有立即追击,而是慢吞吞的走过去,逼着敌人从地上爬起来再战。
这倒不是钟游大发慈悲,想要放过对方一马,更不是什么骑士精神,绅士精神。
战场上,决斗场上,只有生死,没有仁慈和礼让。
钟游之所以没有立即发起进攻,完全是武器不允许。
一米二的巨大塔盾,横冲直撞很容易,但要蹲下攻击躺在地上的目标,却根本无法使出全力。
而对方又身着重甲,普通根本无法奏效,反而可能让对方有可趁之机,突然暴起,从下方越过塔盾,陷入到不利的局面。
这才是钟游不主动追击的目的。
觉醒成为勇士之后,钟游无论是力量还是速度,又或是体力,根本都不输对面,唯一的短板,便是经验不足。
为了弥补自己经验不足的短板,所以钟游从一开始便制定了稳扎稳打的战术。
胜不骄,败不馁,稳扎稳打,一对一,塔盾对重剑,优势在我。
战斗在继续,有法,也不懂进退和技巧。
遇到实力弱于自己的还好,如果遇到实力高于自己或实力与自己相当的人,很容易便落入下风。
但现在的钟游,则像是一头猛虎,虽然力量速度没有变,但灵活多变上却强出许多。
真打起来,可以轻松的拍翻以前的自己。
经过这一段日子的研习,钟游的力量虽然没有变化,但战斗力却提升了许多。
而除了练习武功身法,钟游最爱做的事情,便是去对面的酒楼,一边吃酒,一边听书。
小镇人口本就稀少,能进行的娱乐活动更是基本没有,于是,简单通俗的说书,自然而然的便成为了小镇里的老少皆宜的娱乐项目。
说书人,嗓门不一定要大,但见识一定要广,这样才能说出动人的故事。
每天在小镇的酒楼里说书的说书人叫刘二。
刘二虽然不是好的说书人,但见识却同样很广,每每讲到江湖上的趣事,往往引来围观群众的一片叫好。
所以钟游平日里没事时,也经常过来听听,一来是了解下江湖的基本情况,二来是为了打发下无聊的时光。
钟游其实并不喜欢喝酒,但来到酒楼听书的时候,还是每次都会特意点上一坛酒楼老板娘自家酿的黄曲酒。
黄曲酒不知道是用什么粮食酿的,说是酒,其实根本没有什么度数,反而是喝起来有一种甜丝丝的感觉,钟游纯粹是拿它当饮料喝。
而和黄曲酒相配的,是一碟花生米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