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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.胡不归去(第1/1 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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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谓爱到底产生于血脉与基因,还是我们共同相处的时间,还是说,某个毫无规律的片段呢?

爱上大哥这样的人是很自然的事,他既为我垂下蛛丝,又将我推入火坑,但他永远站在岸上干干净净,将人世的真理奉为圭臬。

我其实很恨他。

二哥和叁哥对我来说不过是畜生,畜生咬人你不会咬回去。可大哥是圣人,我以为的圣人,所以他做什么对我来说都是错的。

他为什么不早点察觉我的困难?为什么一开始对我如此冷淡,却在我脏了破了之后将我拾起?

在他把我抱上车带我回家时,我就爱上他了。

或者在更早的时候,在他一拳把二哥揍翻在地那会儿……

软弱的人很容易爱上她的拯救者,因为依赖会成为惯性。

而在他有真正的爱人、对我不过是怜惜时,我就更疯狂了。

我究竟是什么时候恢复的?我为什么要装病让他陪着我?我为什么要毁了作为她们爱巢象征的花园?

……我是个无可救药的,坏人,我曾如此憎恨林山和林予止,但我比他们更不堪。

那就是“李暮”的本性。

林山的故事把我从可以任性娇纵的林月又变回了低入尘埃的李暮。

我想起自己是李暮的那天,我找医生坦白了一切。

医生当时比我激动得多,把我那迭谈话记录拍得啪啪响,“太好了”、“太好了”……他连说了好多遍,说要去给我买束花庆祝我康复。

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,兴奋得像个孩子一样。

我请求他把花换成了花种,第二天我就得到了二十个小纸包和一束洋甘菊,每个纸包上手写的字母拼起来就是“toorrow is another day”。

……实在是句对我来说过于耀眼的祝福。

他当天就把我康复的事告诉了林家人,但当晚还是只有我们叁人,一起在家开了个小小的庆祝会。

林山烤了蛋糕,我主厨,大哥打下手……说真的,这两人那阵子忙得要死,不知道他们怎么挤出时间来做这种杂事的。

我手艺还是不怎么行,但有大哥在林山也不敢挑食,都吃光了……蛋糕?对,那是我第二次吃到林山的蛋糕,但我当晚吃什么都没有味道,不记得那是什么蛋糕了。

现在想来,十分……可惜。

得到花种的那天他们俩因为昨夜喝高了,整个早上都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。我滴酒未沾,精神得很。

刀具和铁器的限制也解除了,我从仓库找了个小铲子,在花园里把那些花种全部种了下去。

不知道林山是什么时候醒的,他给我拿了个遮阳帽,其实有十来包是我俩一起种的。

嗯,他是我痊愈的功臣,我那时就不想和他计较了,他后来真的在认真地做一个哥哥。

而我和他也没什么不同,都是变态。

种花的时候我们说起大嫂的事,我俩给这对夫妻添了不少麻烦,现在必须搬出去了。二哥说他在这附近买了个小独栋,问我要不要搬去一起住。

我说这太远了啊我还要回去上学,他又改口说其实还没买,在林家主宅附近买一套也不错,和林光做邻居也行……

这时大哥也醒了,神不知鬼不觉地在我们背后出声,把我俩吓了个狗啃屎。他说医生还要对你的状况观察一段时间,上学的事也不用急,等下学期再说吧之类的……

那天阳光很好,似乎所有问题都得到了解决。

我回去给大嫂写了封信,满篇都是对不起,对不起霸占了她的丈夫,对不起毁了她的花园,还有求她去大哥的办公室看看。

晚上他俩去工作了,我拿上车钥匙,也出了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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